每经记者王小璟每经编辑王可然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资管产品杠杆从负债和投资两端做出了明确限定,其中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设为%。秃鹫一期基金经理王代新告诉记者,新规对于某些杠杆比较高的私募产品还是有较大影响,面临去杠杆的压力。但总体来看,新规与2月份流出的版本变化不大,大多数加杠杆的私募机构都应该有所准备。明确4类产品不得分级央行称,为维护债券、股票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抑制资产价格泡沫,应当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央行进一步解释,资管产品的杠杆分为两类,一类是负债杠杆,即产品募集后,通过拆借、质押回购等负债行为,增加投资杠杆;一类是分级杠杆,即对产品进行优先、劣后的份额分级。此外持有人以所持资管产品份额进行抵押融资或者债务资金购买资管产品的加杠杆行为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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