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机

香港奇案之雨夜屠夫

发布时间:2023/5/12 14:07:49   

今天讲香港奇案之首,雨夜屠夫案。

我们从九龙油麻地香港基督教一个摄影班开始讲起。这里有一名来自香港尖沙咀照相馆员工张仔,心思相当单纯,他认识了一名也来参加摄影班的林过云。

当时的年代要在暗房来冲洗照片,尤其是彩色照片那一定要全暗的环境。林过云一看张仔就是个好商量的人,就拜托他帮忙冲洗照片。说起来这个张仔胆子也挺大的,神经更大条,因为他一口答应之后,发现收到的照片全部都是裸尸。林过云解释说,因为自己是在殓房当兼职摄影师,殓房都会有很多解剖的尸体需要拍照,张仔听完就相信了,只是这照片要是给其他人看到免不了又要一番解释,于是他都是亲自处理林过云的照片。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九八二年八月十号这一天,张仔工作的照相馆放大机故障,这样就没有办法把林过云要求放大的照片给处理好,于是张仔就把底片拿去给公司的另一个分店帮忙处理。

分店冲洗员一看不得了,这不都是被肢解的人体吗?他立刻联系长官,最后大家决定报警,交给九龙总区凶杀组,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警方一边将拿回来的底片等证物交由法医以及鉴证科人员进行比对,同时也针对相关人士询问笔录。这些照相馆人员一开始都被误导,他们以为照片是殓房遗体解剖的照片,但真的是越看越怪。初步鉴定结果报告出炉,从尸身的颜色,初步判断照片是在死亡不到三个小时之内拍摄的。

从切割方式来看,也完全不是专业解剖的手法,最后只能从蛛丝马迹寻找线索。

皇天不负苦心人,其中一张照片角落拍到一颗小水珠,形成了诡异反光。

放大分析,刚好发现反射了半张脸,而这半张面容刚好跟前一个月,七月二号失踪的梁慧心长相神似,认为很有可能就是她已经惨遭毒手。

于是,八月十七号,警方展开埋伏,让张仔装作若无其事,迎接林过云前来取走相片,还故意在相片当中混入了其他不相干的照片,以便套话。像是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些照片呢?工作是干嘛的啦?

就在最后林过云挑好自己要的十三张照片,把剔除掉的还给张仔之际,警方冲上前将他逮捕。

这时林过云还想脱罪,随口喊出这些照片是一名在东方日报的“四眼老”叫他来拿的,自己只是个跑腿的。

还煞有其事说出他们约好在某个地方汇合,但警方一查,根本没有他说的这个人。直接搜查住处果然发现了遭肢解的死者标本,都是性器官被局部保存,还有裸体特写的照片。另外发现了四十套的录影带,这当中三套拍摄内容就是林过云分尸的过程。

随后,循线在山坡挖出死者遗体。从这些证据就发现死者不止一人。

破案时林过云来拿的照片就是连环案件中的最后一名死者。还在念书的女学生梁慧心。

整起连环杀人案,总共有四名死者,总共犯案时长长达五个月。

至于他是怎么样去接触他的猎物,这就要提到林过云的基本背景。

案发当年,他才二十七岁,是一名值夜班的计程车司机。

一九八零年开始,他专跑夜间时段,并在隔年开始迷上了摄影。

但是自从林过云开始跑晚上之后,家人发现他不太对劲,老是垂头丧气的,澡也不洗衣服也不换,半夜还会梦游。

没想到这时的林过云内心状态已经逐渐扭曲。

一九八二年二月三号这天,林过云像往常一样,开车就在凌晨四点时开到了尖沙咀一带,见到了一名二十岁的舞女陈凤兰。

这时的陈小姐下班后跟朋友喝了不少酒,因此被送上计程车后,一路到目的地官塘都没有醒过来。林过云越喊越不耐烦,直接把车开到自家楼下,上楼拿着电线回到车上,就把酒醉的陈女勒死。

并且先是带回家藏起来,等到家人不在时,把尸体拖出来,详细拍照。

他还从死者钱包拿钱出门买了把电锯回家,把遗体分尸,性器官泡米酒保存,其它尸块便弃尸到山坡上。

食髓知味的林过云没隔几个月再次犯案,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九号凌晨,林过云载到一名刚下班的女性收银员,三十一岁的陈女,这一天下着大雨,林过云突然把计程车停下来,挥舞着刀并用手铐铐住陈女,最后同样用电线勒毙。

这次林过云特地用外科手术刀割下死者的乳房防腐保存。第一名死者跟第二名死者林过云都记录下了分尸过程,还把录影带取名叫作“严肃的秘密”。

由于经过两次的犯案都逍遥法外,这让已经沾染血腥的林过云停不下来了,间隔时间也更短了。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七号凌晨,一名二十九岁的女清洁工梁秀云搭上计程车,随即遇害。这意味着林过云越来越熟练,这次他取名为“雨夜行动”。

最后一名被害人是年仅十七岁的梁慧心。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号,这名女学生在尖沙咀喜来登饭店吃完谢师宴后,大概是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搭上了这辆死亡计程车。

起初她被林过云上了铐,限制其行动,但一反常态,林过云没有着急动手。

也许是清纯的女学生,一时间让林过云怜香惜玉,他和女学生聊了起来。

可能也是女学生希望拖延时间,等待救援。所以面对林过云的问话,都一一回答。

他们从校园生活聊到家庭,从宗教谈到灵魂,甚至还想到对未来的憧憬。

但是很遗憾。

这些对未来的构想没有唤醒林过云金盆洗手,最后还是用一贯手法残忍杀害。

林过云取名为“第四次行动”。

其实,早在二月十一号,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就已经发现了女性的人头,还有一双手臂。

那时就已经知道失踪的陈姓舞女丧命,只是没想到这不是一起单独的杀人案,而是连环杀人案。

开始两次的“严肃的秘密”,第三次的“雨夜行动”,一直到最后一次的“第四次行动”,总共四人被害,犯案多选在大雨之夜,渐渐的,林过云就被称为雨夜屠夫。

那时候的办案科技不是那么发达,监视器很少,即便警方早就已经找到部分的尸块,却始终难以破案,所以才会等到林过云露出马脚,才一下子把所有的脉络理清。

这也让这时期的香港女性在半夜,尤其是下大雨时根本不敢搭计程车。

当然,这时候全民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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