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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自我招致的潜在威胁

发布时间:2025/7/13 12: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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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是自我招致的潜在威胁

(读书笔记之一:关于风险问题的思考)

何谓风险?这是一个问题。

对风险概念的探讨,可以单刀直入:风险是什么。通俗地说,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或换一个角度切入:风险不是什么?这是同一个问题的另一面,且具有高度开放性。

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是成为一个伟大学者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乌尔里希?贝克与尼克拉斯?卢曼关于风险概念的阐述,让我们领略了理论大师将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功力。

在贝克看来,“西方福利国家发达而富有,它正经历一场双重运动。”(《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4)一方面是“大腹便便”的问题取代了饥饿问题,另一方面是“一类知识的传播,即财富源泉被日益增多的‘有害副作用’‘污染’”(《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5)。对此,贝克抛出了自己对风险概念的理解:

风险概念能否承载这里所要求的社会史意义?这个概念所涉及的难道不是人类活动的原生现象吗?风险已经是工业时代的特征,为何这里又把它们区分开来?可以肯定,风险不是现代的发明。诸如哥伦布这样的人物,扬帆出航,探索新国家、新大陆,无疑是相信“风险”的。但这都是个人风险,而不是全体人类面临的全球性危险,如核裂变或核废料储藏所引发的问题。在那个时代的语境中,“风险”的言外之意是勇气和冒险,而不是指地球生命可能的自我毁灭。(《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5)

风险概念与自反性现代化概念密切相关。风险可被定义为以系统的方式应对由现代化自身引发的危险和不安。风险有别于传统的危险,它是现代化的威胁力量和令人怀疑的全球化所引发的后果。风险在政治上具有自反性。

这个意义上的风险,当然和工业化的发展一样年代久远。(《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6)

读到此段,我恍然大悟:对所谓的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的划分,应该说贝克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他也为当今学者并不能清晰地划分传统与非传统风险埋下了种子。

对于生活在风险社会的人来说,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其中关键是面对风险的主体不同:传统风险的主体是个人,而现代风险的主体是全体人类。

风险社会风险的典型特征是超越了传统社会的阶级或阶层、国界,在风险面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现代化风险迟早会冲击风险的制造者或受益者。现代化风险具有“回旋镖效应”,打破了阶级图式。生态灾难或核泄漏向来无视国界。就算是富商大贾或有权有势者,也难逃其影响。18

同时,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在历史与社会中地位与作用,有天壤之别。贝克强调:“在风险社会中,未知的、意图之外的后果成了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7)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风险是个人的问题,而在当代社会,风险则是所有人的问题。

当然,传统风险并不等于可以忽略不计,而是因为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应对方案与技巧可以忽略不计;而不可预测或难以预测的非传统风险,则是需要风险社会的芸芸众生真正去面对的。

风险首先是指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现象,此外还包括空气、水、食品中的有毒物和污染物,以及由此对动植物和人所造成的短期或长期的影响。风险引发的损害是系统性的,通常不可逆转,大多也不可见。风险有赖于因果解释,因而最初只存在于相关(科学或反科学)知识。借助知识,风险变换面貌,或放大,或缩小,或渲染,或淡化。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风险公开接受社会的界定和建构。风险界定的地位和途径由此在社会政治中居于关键位置。(《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18)

这是对风险概念相对完整的解释。其中的关键性内涵是:当代社会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现象),但在当代社会是否界定为风险,则需要社会——学者、政客等重新构建出来,才能够成为被社会大众所感知的风险,或者被社会所认可为风险。也正因为如此,“风险界定的地位和途径由此在社会政治中居于关键位置”。

换一个角度来理解:在当今社会,风险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这是直接对前一个结论的否定。

之所以如此界定,贝克的解释比较学术:

“在现代化风险中,事实内容和时空上相互分离的要素经因果关系而结合在了一起,并被置于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脉络之下。……因果假设原则上脱离于我们的感知。因果假设是理论。它始终需要依靠联想,以便假定为真或信以为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风险是不可见的。假定的因果关系多少总是短暂而不确定的。就此而言,这种日常的风险意识也不过是一种理论意识,进而也就是一种科学化的意识。”

“风险是乌托邦的客观化底片。在这张底片上,人类或其残迹历经现代化进程而得以保留,并重获新生。这种规范性视域首次明确了风险本身的风险性。”(《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24)

假若精细地理解所谓的风险,则可表述为:当今社会,风险是客观的,又不是客观的。只有纳入社会视线、被学者与政客重新界定与构建的风险,才能称为当代社会的风险——当然,这种界定本身就是一个风险。

而风险的根源,则来源于人类自身:

“风险取决于决策……但凡风险使人忧虑的地方,危险的根源都不在外部,不在异乡,不在非人之物;相反,危险来自人在历史中获得的能力,人对地球上一切生命的再生产条件的改变、塑造或毁灭。换言之,危险的源头不是无知而是知识,不是缺少控制而是完美地支配自然,不是由于脱离了人的理解,而是因为工业时代建立了决策和客观限制的体系。”(《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

为此,贝克对如此界定风险的意义进行了探讨:

“风险概念就像一个探测仪,让我们得以从自我招致的潜在威胁的视角,不断审视文明建筑的完整蓝图及其中全部的水泥颗粒。”(《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P)

这其中也隐含着风险概念的关键性信息:“自我招致的潜在威胁”。应该说,大部分研究者风险问题的专家都将这个因素作为阐述风险概念的关键性因素。尼克拉斯?卢曼也不例外。

卢曼用一章的篇幅讨论风险的概念。在卢曼看来,“如今,在不同专业乃至不同学科中,人们都在讨论风险。”(《风险社会学》P9)问题是:“谁或者什么决定着是否(并以哪些现实视角和时间视角)将之视为风险。在有关风险计算、风险感知、风险评估、风险认可的那些蔚然成风的讨论中,如今又附加了选择重视还是忽视风险的问题。”(《风险社会学》P17)

卢曼对风险概念的研究泼了一盆冷水:

“不存在能够满足科学要求的风险概念。”(《风险社会学》P20)“

人们一旦试图界定风险概念,便立刻陷于迷惑之中,并获得一个印象:视线连自身的保险杆都没法越出。”(《风险社会学》P21)

“无论跨学科的讨论语境还是词源学或概念史都不足以引出一个充分的表达。”(《风险社会学》P32)

卢曼对风险与危险概念的区分中对风险概念进行了界定:

“风险来自对自身决定的可能的缺陷进行归因,而危险则来自对受波及者的外部决定之缺陷进行归因。……这正是卢曼的风险社会学的核心”(《风险社会学》Px)。用贝克的话来解读,风险就是“自我招致的潜在威胁”。

当然,卢曼也指出了这种界定的困境:“当风险被归因于决定时,会导致一定的后续决定,一系列的分叉,这些分叉再次提供了冒险的决定的可能性。”(《风险社会学》P44)

卢曼依据自己的理论,对所谓的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进行了区分:

在风险与危险的模式之中,对安全(厌恶风险或避免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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