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机

黄奇帆要素市场也要防高杠杆防无照经营

发布时间:2025/2/27 9:16:41   
来源: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丨黄奇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金融防风险,持牌经营是前提,严格监管是关键,负面清单是基石,三者是有机整体,不可割裂,要在理念上、行动上贯穿到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持牌经营就是企业出生时就既要有工商登记,更要有金融业务许可;严格监管就是对金融企业在事中事后经营中的行为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数的基础就是要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内的绝不准做,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为即使在持牌经营条件下也要受到严格监管,并且还要适应金融创新和监管形势的需要,及时更新、深化负面清单。具体工作中,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对持牌金融机构要有负面清单“约法三章”这些年,负面清单管理一般是在放宽准入的语境中使用的,它的内在含义是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不许可事项外,什么都可以干。工商企业在负面清单管理下,法无禁止即许可、放开搞活、放开准入、先照后证。但是,由于金融企业存在专业性、杠杆性、信用性、风险性,必须有专业监管机构予以持牌许可,才能持牌经营,无牌经营就是非法经营,就可能产生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金融业务风险、理财和代销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等诸多风险。目前,我国有银行、证券、保险、第三方理财、信托、保理、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等牌照。有了这些牌照,就确定了这些持牌经营机构的正面清单,它的功能、市场定位、业务领域,就都清楚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还要对这些持牌金融机构设立负面清单,让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正面清单发挥功能,按负面清单约束自己。在发展各类金融机构过程中,按照防风险的底线要求,设定必要的边界条件,规范各种业务要求,有的放矢发挥牌照功能,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才能总体比较健康。比如,对小贷公司发展,至少有“六个不准”:一是不准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用自己的资本金最多在1∶2的杠杆比范围内去放贷;二是不准发放利率超过司法部门规定上限的贷款;三是不准抽逃注册资金;四是不准违规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五是不准超范围超比例投资;六是不准突破单户贷款比例。再如,对融资担保机构要求,至少也有“五个不得”:一是不得为产能过剩和国家调控行业的企业提供担保;二是不得为资质较差,不具备相应资金实力或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房地产企业提供担保;三是不得为非合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提供担保;四是不得为高利息贷款提供担保;五是为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监管规定上限。又如,发展私募基金,应该要求其资金来源遵循不搞高息揽储、不搞乱集资、不搞明股实债、不搞信托融资等通道业务“四个不搞”;在资金投向上,遵循不炒二手房、不炒外汇、不炒股票、不放高利贷“四个不投”。金融创新中严密防范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叠加产生风险一般来说,金融创新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因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实体经济的问题导向而出现的业务模式创新,比如近几年因互联网发展而出现并纳入监管部门牌照管理的第三方支付、网信银行、消费金融等业务模式。这些创新在中国被称为创新,但在世界上仍是传统常规业务。二是因技术进步、金融科技发展而形成的服务方式创新,比如手机上大量使用的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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