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放大机 >> 放大机介绍 >> 好消息宁波这项保障范围扩大啦这些人
好消息!
近期
《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布!
对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
以及申领办法等内容
进行了明确
具体一起来看!
发放对象年3月至12月期间,在宁波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计发(四舍五入);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四舍五入)。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图源:摄图网(ID:)
失业补助金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网上或向本人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自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年3月至本通知下发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1号)执行。
各地经办机构咨询信息经办机构名称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海曙区就业管理中心
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6楼
江北区就业管理中心
江北区育才路号北投大厦北楼5楼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骆驼街道慈海南路号
北仑区就业管理中心
北仑区四明山路号
商务大厦一楼东大厅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蕙江路号
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奉化区大城东路号行政中心
1楼B区7、8、9号窗口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2号)一楼人力社保服务区(B区)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号
宁海县就业与失业保险
管理服务中心
宁海气象北路号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象山县丹城镇天安路号1-9号窗口
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
保障服务中心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号
东楼西大厅25号窗口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中心
高新区广贤路号行政服务大厅
就业人才综合窗口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北仑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人力社保事务办理区
东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中心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玉泉南路号
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才发展中心
杭州湾新区机电路号
63082
需要办理的小伙伴
可以行动起来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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