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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南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案8个案

发布时间:2023/1/8 20:38:16   

为什么南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值得投资?

两“要”:重要+需要

1.南亚重要

1)南亚区位优越且特殊,位于“一带”与“一路”的交汇点,是欧亚地区商贸往来与要素流动的重要通道,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

2)南亚地区扼守中亚、印度洋以及中东地区的“咽喉”,是世界海权的“心脏地带”,历来是大国必争之地。

2.南亚需要

1)南亚地区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作为全球经济增速最高的人口密集区域,经济建设与民生保障的巨大需求使得南亚各国迎来了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阶段。

2)南亚各国普遍提出了明确的阶段性基建规划目标。

3)南亚地区内外部基建资金供给严重不足。

5个南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方案

*设计思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其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投资运营方向,配套的融资模式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政府资源与信用,建立政府、企业、银行多元主体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深度合作,合力构建可持续的现金流,包括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制度机制给予的项目外现金流。

基于这一思路,运用开发性金融原理,借鉴国内外成熟项目融资模式,提出五种可参考的融资方案。

一、基于项目交叉补贴的统借统还模式

统筹考虑地理临近、收入互补、财务可行等因素,将两个或多个项目/借款主体进行配对、打包,共享现金流,通过“以丰补歉”的方式控制项目整体风险。

可采用收益差+收益好项目、现金流稳定+现金流波动项目、绿地项目+棕地项目、公益性项目+商业性项目多种结合形式。

该模式需要搭建可以共享现金流的融资主体,或者以财政资金为基础的政府融资平台,能够对一揽子项目进行风险兜底,实现实质意义上的“统借统还”。

二、基于特殊财税安排的政府补贴模式

与当地政府协商:

一是将项目所在地或辐射范围内的某种/多种与项目相关的税收收入部分拨付给项目公司,补充现金流。拨付金额可根据增税拨付①比例拨付②特别估计区③等方式确定,可采取一次性拨付或持续拨付形式。

*税种可包括机动车燃油税、重型车辆使用税等,也可包括土地转让税、土地增值税、财产税等;

二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运营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公益性项目亏损抵扣商业性项目税金、资产折旧特殊优惠等政策,以税收回流方式对项目进行补贴。

三、基于沿线土地溢价的综合开发模式

交通网络改善了沿线区域的可达性,对土地价值的提升作用显著。在政府拥有项目相关土地处置权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协议与合同安排,授予项目公司相应的综合经营开发权,依靠后续物业租售、商业经营收入等将土地溢价变现,反哺交通项目。

综合开发可采取空权开发①临近型开发②地区型开发③等多种形式,开发标的可包括沿线土地、车站、停车场、加油站、广告牌、矿产和旅游资源等。

这种模式对项目公司整合多种资源、进行有效规划的能力要求较高。

四、基于公私共担风险的项目分拆模式

区分项目中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部分,进行项目合理分拆,公益性强、风险高、社会资本难以进入的部分由政府主导、财政兜底,具有市场价值与商品属性的部分,交由社会资本实施,采取市场化融资。

通过分包、分阶段实施的安排,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五、基于放大财政杠杆的投资基金模式

通过注入财政性引导资金,依托国家及地方大型交通企业,吸引保险、养老等机构投资者,建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或担保基金,放大财政杠杆的作用,对项目进行分散化投资。

基金投资可作为项目股本投资,以撬动债务融资,也可作为劣后资本,从而撬动更多的股权投资。

8个国内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案例

一、统借统还

1、国别:法国

项目:高速公路公司交叉补贴

具体融资安排:6家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按照“盈利差+盈利好”一一对应结成三对,共同支配通行费收入。

2、国别:马来西亚

项目:南北高速公路

具体融资安排:项目建设期间,政府将一条长公里、已建成的高速公路的运营权授予项目公司,允许其将部分通行费收入用于新项目建设。

二、政府补贴

1、国别:丹麦

项目:欧瑞斯塔城铁

具体融资安排:项目建设运营期间,政府每年将轨道交通途经区域土地出让收入的10%、所征财产税的10%划拨给项目公司,以改善其财务状况。

2、国别:英国

项目:伦敦横贯城铁

具体融资安排:项目建设与运营的24年间,政府对位于大伦敦地区的所有商业地产额外征收2%的财产税,用于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综合开发

1、国别/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项目:香港地铁

具体融资安排:政府授予地铁公司土地开发使用权,地铁公司联合私人开发商对土地进行高密度开发,开发后物业租售利润部分回流至地铁公司。

2、国别:牙买加

项目:H2K高速公路南北线

具体融资安排:政府授予项目公司50年特许经营权、提供税收优惠,并额外划拨公路沿线5平方公里经营性土地由项目公司自主开发。

四、项目分拆

国别:澳大利亚

项目:澳大利亚交通部主推项目

具体融资安排:将大型项目分段,政府出资建造第一段并收费运营一至两年后,估值转让给社会资本,将回收资金用于下一段公路建造,并在后续路段建设中逐步提升项目的社会资本参与度。

五、投资基金

地区:欧盟

项目:容克计划

具体融资安排:成立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计划以亿欧元的种子资金,通过担保、劣后级股权方式,在年前撬动亿欧元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

节选自《南亚基础设施投融资环境与模式研究》陈静实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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